鑒於近年來歐美地區學習華語人數逐年增加,為掌握契機於歐美地區推廣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僑委會規劃輔導當地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作為向美國及歐洲地區成人主流社會人士推廣正體字華語文之重要據點。
僑委會立案、備查僑校以及登記備查之僑團均可申請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惟現階段僅開放美國及歐洲地區僑校(團)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料請參考「下載專區」。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申請及輔助對象為僑委會立案、備查僑校(團),如主流大學或當地社區職業中心與僑校合作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僑委會樂觀其成。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開辦之華語文課程,教學對象以十八歲以上(含)主流社會人士為主。
詳見「學習中心及課程」專頁介紹。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之華語文課程特色包含:
本計畫華語文課程之教學對象為年滿18歲以上(含)人士,即18歲以上(含)不諳華語人士均可參加。
學費金額由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自訂,請至「學習中心及課程」專頁介紹查詢或逕聯繫各華語中心。
詳見「華語文教材」專頁。
詳見「華測會介紹」專頁。
僑校教授學生的級別是K-12,而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的設立不是取代僑校,而是設立在僑校下的合作方案,對象是18歲以上美國主流社會成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係與美國政府合作,運用僑校現有資源來成立,具「臺灣特色」的華語文學習中心有以下幾個特點: